2022-04-07
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7#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国务院令第682号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  生态影响类》(HJ/T394-2007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  港口》(HJ436-2008),现将《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7#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,详见附件。

公示时间:2022年4月7日-2022年5月6日。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联系人:廖先生

联系电话:0595-87658811

通讯地址: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杜厝村2025号


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

2022年4月7日

环保验收调查报告-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7#泊位工程(公示).pdf